近日,泉州的消费者陈先生向本刊记者反映,他于2009年6月份从超市买回两箱银鹭花生牛奶蛋白饮品,家里的小孩子吃了之后出现肚子疼的现象。开始陈先生也没怎么在意,他想小孩子可能东西吃太多了导致腹痛。7月,小孩放暑假在家,开了一罐银鹭花生牛奶蛋白饮品准备吃的时候,陈先生发现银鹭花生牛奶蛋白饮品中有明显的浑浊沉淀物,并且已经发酸发臭了。陈先生恍然大悟,原来小孩上次吃坏了肚子竟是吃了银鹭花生牛奶蛋白饮品导致。但是令陈先生不解的是,银鹭花生牛奶蛋白饮品生产日期是2008年4月6日,保质期为十八个月,要到2009年10月5日才过期。怎么银鹭花生牛奶蛋白饮品就变质了呢?
陈先生很快联系了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其工作人员过来检查后也确认是银鹭花生牛奶蛋白饮品变质,并说明一两天内会再来处理。然而,更让陈先生生气的是,他左等右等,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人员就像人皆蒸发了似的再没有出现过。
2009年9月8日18时20分,记者致电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服务热线(8008580989),始终无人接听。
2009年9月9日8时52分,记者再次致电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8008580989),前台工作人员在查证了陈先生的投诉资料后告诉记者:她将马上向上级汇报并在24小时内派人去处理此事。
随后,工作人员将记者电话转至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稽查部,稽查部的李小姐称此事的具体情况她还不清楚,等查证后再给记者回复。
9时33分,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稽查部李小姐来电称:这事情可能是之前经销人员没有处理好的原因,经销人员当时有答应给陈先生两箱银鹭花生牛奶蛋白饮品作为赔偿,只是还没送过去。李小姐十分肯定地告诉记者,今天之内将把两箱饮品送至陈先生家。
10时25分,陈先生来电告诉记者:早上10点左右,银鹭公司一个姓沈的业务员打电话给他称是要送两箱银鹭花生牛奶蛋白饮品作为赔偿。陈先生表示,他对这两箱饮品的赔偿本就无所谓,之所以向媒体投诉是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公道与说法。结果业务员说“你无所谓我也无所谓,我已经知道你投诉了,投诉了又怎么样?随便啦。”陈先生说银鹭公司这样恶劣的态度实在令他愤慨,他希望媒体能将此事曝光,告诫其他消费者在购买银鹭产品前慎重考虑。
2009年9月14日10时04分,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来函解释称:“饮料在生产、运输、储藏、饮用过程中均有可能因为各种因素产生变质现象,因此很难鉴定具体在哪个流程中的操作导致陈先生所反映的问题。但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我司在陈先生提出问题后及时与陈先生进行了充分交流,与陈先生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并愿意赔偿2件1*2银鹭牛奶花生蛋白饮品给陈先生。
截至今日,我司已先后有业务员将所赔偿之2件1*2银鹭牛奶花生蛋白饮品送至陈先生处,对因产品质量问题而给陈先生造成的食用不便再次道歉。在事件受理过程中,我司及经销商个别人员沟通及处理方式不当给陈先生带来困扰,为此我司已派专员向陈先生电话致歉。”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事件回放:
本刊2008第50期《消费者投诉:“银鹭”花生牛奶瓶爆炸致右眼受伤》报道:2008年10月21日,湖南长沙消费者袁小姐向记者投诉:她在拧开“银鹭”花生牛奶蛋白饮料准备饮用时,瓶内的气体突然发生爆炸,飞溅出的瓶盖击中了她的眼睛,导致其右眼重伤。事发后,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及其业务员态度恶劣,一直拖着不予处理,其工作人员还说爆炸是正常现象。
相关链接:
2008年10月3日,澳门政府公布第八批从香港市场抽验奶类产品样品检测结果显示,8种奶类制品含微量三聚氰胺,包括银鹭牛奶花生蛋白饮品(生产日期:2008年6月17日)。(来源:新华社)
相关投诉:
2008年2月,江苏消费者徐先生投诉:2月4日早晨,他打开一瓶银鹭八宝粥,吃了几口突然发现有黑色东西,挑出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只大头苍蝇,他当时胃里的东西就像排山倒海一样,立即按照包装上的免费热线联系,当时话务员说全厂在召开营销大会,这两天就给他满意答复并立即汇报上级领导,记录备案。徐先生想一个企业创一个品牌不容易,就说行,留下了联系电话,但三天过去了没有任何信息反馈,徐先生表示他希望大家以后购买产品时,要选一个售后服务较佳的品牌。(来源:投诉315网)
2009年4月 ,消费者白先生投诉:2006年2月9日,银鹭桂圆莲子八宝粥罐体爆炸,罐盖击中他的左眼,导致七级伤残,至今推诿抵赖,白先生十分气愤地告诉记者,银鹭是一个不讲信誉的骗子企业!(来源:投诉315网)
2009年8月,消费者李女士投诉:她购买的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银鹭花生牛奶(生产日期:2009年4月16日)有严重的变质问题。牛奶比较稠而且有股酸味,有起泡沫的现象。她希望能引起广大消费者注意,同时希望产商能认真对待!(来源:315热线)
据悉,厦门银鹭集团位于首批全国乡镇企业科技园区——厦门银鹭高科技园区,现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是福建省乃至全国最大的罐头、饮料生产基地之一、福建省重点扶持成长型企业、中国罐头工业十强、中国食品工业突出贡献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那么作为一家大企业,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为何在面对众多消费者的投诉时不予处理,等到媒体的介入才紧张起来?更甚者,无视舆论监督,服务态度恶劣。记者真心希望,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能够秉承对消费者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抓好产品质量与服务,实现长足发展。
(来源:商品与质量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