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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抽查:上海赛晖服装有限公司“VIV&LUL”背带连衣裙不合格危及安全 近期,上海市工商局公布了对该市市场上销售的部分羊绒羊毛制品、儿童服装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经检测,有26个批次商品不合格,其中,羊绒羊毛制品、儿童服装各13个批次不合格。从监测结果看,主要不合格项目是PH值、色牢度、纤维成分及含量。 其中,上海赛晖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被监测的“VIV&LUL”背带连衣裙(规格:120/56;160/76 生产日期/批号:SJF021)经检测“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被检不合格。 针对此次监测情况,记者咨询了上海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抽查从取样到检测均是严格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随机抽样的样品全部来自正规的经销商,送检的过程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承检机构为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因此检测结果具有权威性。 专家见解: 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不合格的衣物经雨水、汗水浸泡易褪色、沾色,染脏其他衣物,而且还可能引发皮炎等症状,危害到健康 国家服装质检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色牢度指染色纺织品在物理和化学作用下,颜色保持坚牢的程度,是纺织品的安全技术指标之一,包括耐水渍、耐汗渍、耐摩擦(干/湿)和耐唾液及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不合格的衣物经雨水、汗水浸泡易褪色、沾色,染脏其他衣物;而且在使用过程中染料可能会从纺织品转移到人的皮肤上,从而造成红斑、肿、水疱、丘疹、烂、流水等皮炎症状,处理不当还可能引发细菌感染,并激发感染、脓包、化脓。 色牢度本身并不是一个致毒因素,但是它与纺织品上禁用染料和重金属离子等的检出量有直接的关系;当色牢度不佳时,染料沾在皮肤上,在细菌的生物催化作用下,染料有可能会发生还原反应,释放出致癌芳香胺,并透过皮肤扩散到人体,经过代谢作用使细胞发生结构与功能的变化,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发因素,危害人体健康。 律师观点: 继续销售不合格品涉嫌欺诈消费者,消费者可依法索赔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消费维权网(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法律顾问杨律师。杨律师认为,产品抽检不合格后,生产者及经营者应依法停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有效的方式通知消费者,以防止影响更多的消费者;继续销售不合格品涉嫌欺诈消费者。消费者因购买或使用抽检不合格产品致人身、财产等权益受损,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向厂商要求退赔。 厂家回应: 想了解情况与工商局联系,未对记者的问题作出任何回复 2010年2月5日14时44分,记者就“VIV&LUL”背带连衣裙不合格的原因、不合格品的库存和在售情况、如何保障购买不合格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如何整改等问题,致电上海赛晖服装有限公司(021-63170727),该司石经理获悉记者的意图后称,若想了解情况,可以打电话到工商局去了解,便挂掉记者的电话。 由此可见,上海赛晖服装有限公司对于产品不合格一事的态度不得而知。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整改:(一)质量问题严重的,必须立即停止该种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四)对在制产品、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查,不合格产品不准继续出厂;……(五)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部门整改要求,在管理、技术、工艺设备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七)按期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八)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整改复查和产品质量的复查检验。 (来源:商品与质量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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