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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有害健康,“德意”固体胶用不得

——上海质监抽查:杭州德意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固体胶不合格

20103月,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对该市生产和销售的学生用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此次共抽查了38批次学生用品,经检验,合格36批次,不合格2批次。

其中,杭州德意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上海浦东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田林分公司受检的“固体胶”(规格型号:23/件 生产日期/批号:40026)经检测“游离甲醛、不挥发物含量”质量问题严重不符合国家要求被检不合格。

针对此次监测情况,记者咨询了上海市质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监督抽查依据GB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QB/T2857-2007《固体胶》、QB2655-2004《修正液》、QB1336-2000《蜡笔》、QB/T2336-97《橡胶铅笔擦》、QB/T2309-97《塑料铅笔擦》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质量明示要求,对各类产品进行了检验。抽查从取样到检测均是严格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随机抽样的样品全部来自正规的经销商,送检的过程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承检机构为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因此检测结果具有权威性。

专家见解:

不挥发物含量不合格将涉嫌欺诈消费者,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游离甲醛不合格严重可致疾病

国家文具用品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甲醛是一种无色的强烈刺激性气体,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可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及其它疾病,会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损害。挥发物含量是体现固体胶有效成分,是产品使用质量的重要指标。不挥发物含量不合格会对使用者在使用固体胶时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将涉嫌欺诈消费者,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

律师观点:

消费者购买了不合格产品,可按有关法律法规向厂家要求退赔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消费维权网(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法律顾问杨律师。杨律师认为,产品抽检不合格后,生产者及经营者应依法停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有效的方式通知消费者,以防止影响更多的消费者;继续销售不合格品涉嫌欺诈消费者。消费者因购买或使用抽检不合格产品致人身、财产等权益受损,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向厂商要求退赔。

厂家回应:

产品抽查不合格是由于采用了新原料,现已将产品拿去重新检验,经检测已合格

2010341059分,记者就“固体胶”不合格的原因、不合格产品的库存和在售情况、如何保障购买不合格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如何整改等问题,致电杭州德意文化用品有限公司(0571-88173090),始终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拨通了该司销售部经理滕小姐的电话,滕小姐获悉记者的意图后称,他们公司已经把产品拿去重新检测,经检测已合格。并表示会把相关检验资料传真给记者。

记者:贵公司出现此次固体胶不合格的原因是什么?

滕小姐:可能是由于我们使用另一家供应商的原料导致不合格。

记者:不合格品共销售多少?库存还有多少?

滕小姐:由于我们采用新原料所以只小规模生产10件,没想到刚放到市场上去销售,就被检测不合格。

记者:如何保障购买不合格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滕小姐:消费者若购买到不合格产品可以进行退货或是退款。

记者:出现此次质量危机,贵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重先树立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滕小姐:今后会提供优质的产品供广大消费者使用。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整改:(一)质量问题严重的,必须立即停止该种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四)对在制产品、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查,不合格产品不准继续出厂;……()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部门整改要求,在管理、技术、工艺设备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按期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整改复查和产品质量的复查检验。

(来源:商品与质量周刊)

 
发布人:投诉315
发布时间:2010-3-10 16:19:57
投诉类型:热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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